什么是免抵调库计划
免抵调库是指对因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而减少的增值税收入,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国库部门同时办理调增增值税收入和出口退税,从而避免和减少该办法对地方利益和税收收入影响的政策简称。
免抵调库并非想调就能调的,它主要受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中央财政的出口退税指标,因为免抵调库收入作为中央财政一个划出,是每年出口退税指标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免抵调库受限于地方本身拥有的免抵数存量,即所辖企业历年累计产生的免抵税额。
具体操作由企业所辖税务局进行,但中间横跨中央财政到地方基层税务局,涉及财税、税务多个层级和部门,申请、核准、调拨多个环节。
企业免、抵、退税额=企业出口货物离岸价 X 汇率 X 出口货物退税率,如免、抵、退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则: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与期末留抵税额差额调库。如免、抵、退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则: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0。免、抵、退税额与期末留抵税额差额继续留抵。
扩展资料:
为确保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顺利运行,今年初我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额调库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8号),规定对生产企业2004年1月1日以后出口的货物,要根据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口岸电子执法系统003数据)计算并办理免抵调库,同时规定年底前要对已先行办理免抵调库手续的税款进行核销。
从目前的情况看,随着生产企业收集退税单证时间加快,“免、抵、退”税工作已走入正常轨道,鉴于此,为做好按003数据已办理免抵调库的核销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11月1日起,各地不再按照003数据计算办理免抵调库。各地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单证齐全的基础上,做好免抵调库的审核、办理工作。
二、对2004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依据003数据办理的免抵调库,原则上应在2004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完核销,少数不能在年底以前核销的,也必须在2004年度清算期结束前核销完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免抵调库
参考资料来源: 国家税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免抵调库有关核销问题的通知
免抵调库是什么意思
免抵调库是指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1、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数返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薯野饥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
2、“退”税脊中,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3、免抵税额就是出口应退税额抵顶内销税额的部分,这部分是不退税的。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假如这部分退税,那么内销那部分就要交税。这样此部分不退,内销相应的部分也不交,就两相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