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安全常识-生活小百科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综合问答 > >

社会生活安全常识

  • 2024-11-28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社会生活安全常识:

交通安全常识


  •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在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准追逐、奔跑。
  • 骑车:不满 12 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不满 16 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骑车时要遵守相关规定,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 “病” 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等。
  • 乘车:乘公共汽车要停稳后上下车,在车上要抓好扶手,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边物品,防止扒窃。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头戴安全头盔,不准倒坐和侧坐。乘坐车辆要系安全带,不乘坐超员车辆 。

消防安全常识


  • 火灾预防:装修时避免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时常检查电器和线路,发现老化等问题及时更换;电源插座、开关等旁边不要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外出或睡觉前,关闭燃气阀门及相关电器开关。
  • 火灾应对: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 “119”,报警时讲清详细地址等信息。油锅着火,应关闭炉灶燃气阀门,直接盖上锅盖或用湿抹布覆盖灭火;燃气罐着火,要用浸湿的被褥等捂盖灭火,并迅速关闭阀门。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服压灭火苗 。

饮食卫生常识


  • 食品选择:不买不吃不新鲜和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吃被卫生部门禁止上市的海产品,不生吃海鲜、河鲜、肉类等,不买无证摊贩处食品,不买无商标或无出厂日期等标签不完整的食品,不吃有毒食品。
  • 饮水卫生:不喝未经消毒、煮沸的水,不喝存放时间过长的、过时的纯净水。
  • 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餐具要卫生,要有自己的专用餐具 。

治安防范常识


  • 自我保护:爱生命,远离烟酒、毒品,不参与赌博,不打架斗殴。遭到殴打,要及时求助 “110”。不确定安全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不要随意进入。遇有坏人威胁或教唆做坏事时,注意场合保护自己,事后报警处理。
  • 财产保护:商家要留人值守加强夜间防范,门店内勿存放大量现金过夜;市民外出时锁好门窗,携包行走时注意将包朝向人行道里侧等。

溺水防范常识


  • 游泳注意事项:下水前做好准备活动;远离河道,严禁去水库游泳,单身一人不外出在江河湖泊游泳;身心情况欠佳、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立即游泳;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不游泳,恶劣天气不外出游泳;游泳池边不要奔跑或追逐,不可任意推人下水。
  • 溺水救援:发现有人溺水时,即刻发出呼救或拨打 “110” 请求支持,儿童少年不可贸然下水施救。溺水者救起后,要清除口鼻喉内异物,排出胃肺部水,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拨打急救电话 “120” 。

用电安全常识


  • 用电规范:电线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的带电部分不能外露。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不要站在潮湿的地面上移动带电物体或用潮湿抹布擦拭带电的家用电器。
  • 保险丝使用:保险丝选用要合理,切忌用铜丝、铝丝或铁丝代替。
  • 电器使用:所使用的家用电器应按产品使用要求,装有接地线的插座。检修或调换灯头,即使开关断开,也切忌用手直接触及 。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