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 100 条初中生法律小常识:
基础法律知识
- 法律的定义与特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程序性、可诉性、权利义务性等特征.
- 法律的作用:规范作用包括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社会作用体现在维护阶级统治和社会公共利益,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等方面.
- 法律关系构成: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
- 法的效力层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宪法相关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 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其常设机关.
-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遵循普遍性、平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秘密投票等原则.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劳动与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最基本的权利,包括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人格尊严不受侵害,住宅及通信自由、秘密等受法律保护.
- 公民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 公民有依法纳税的基本义务,纳税具有强制性.
-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
- 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 营业性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影剧院等场所,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
违法与犯罪
- 违法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包括违宪行为、刑事、民事、行政违法行为等,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犯罪是指具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具有社会危害性.
- 违法不一定犯罪,但犯罪肯定违法,两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行为,但如果超过必要限度,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事法律知识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 周岁以上的自然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 8 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有效合同需具备当事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等要件.
- 无效合同包括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类型.
-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包括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其他法律知识
- 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必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律打击各种经济犯罪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
-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权利.
- 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公共财物,并设法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或附近的交通警察.
- 匪警电话是 110,拨打 110 报警电话时,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