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的具体内容:
- 报警与救援: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 119 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 隐患举报: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 96119 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 消防设施保护: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私自未经允许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 危险物品管理: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烟火使用限制: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 烟花爆竹安全: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 消防器材配备: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 家庭消防计划: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 装修材料选择: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
- 电器设备使用: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 燃气安全使用: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 儿童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 通道与出口维护: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 吸烟注意事项: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 疏散演练组织: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 公共场所安全: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 火灾逃生要点: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 浓烟逃生方法: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 身上着火处理: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 被困求救方式: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等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