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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法律法规常识

  • 2024-11-23

以下是一些职工劳动法律法规常识:

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


  •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 标准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加班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加班费支付标准: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 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 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 的工资报酬.
  • 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资与劳动报酬


  • 工资组成: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 工资支付形式与时间: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与福利


  • 社会保险种类:劳动者在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 社会保险金的支付: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 单位福利: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 女职工特殊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98 天的产假等.
  •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须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争议与维权


  • 劳动争议类型:包括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而发生的争议、其他劳动争议如关于招收录用工时休假及劳动保护职业培训而发生的争议等.
  • 维权途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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