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以下是一些秋季食品安全小常识:
常见的食源性疾病及预防措施
| 疾病名称 | 主要污染食品 | 症状 | 预防措施 |
|---|---|---|---|
|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 | 禽畜肉、蛋、奶及其制品 | 呕吐、腹泻、腹痛 | 将食物烧熟煮透后食用,尽量不吃剩食;对于打包的饭菜或冷藏过夜的剩菜剩饭,在感观确认未变质的前提下,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使用冰箱冷藏食物时要避免生食和熟食接触,防止交叉污染 |
| 金黄色葡萄球菌食物中毒 | 奶和奶制品、肉和肉制品、糕点、剩饭等 | 恶心、剧烈呕吐、眩晕、腹痛、腹泻 | 同沙门氏菌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
| 大肠杆菌食物中毒 | 肉、蛋、奶及其制品、水果和饮料等 | 持续性腹泻或突发性的腹部痉挛 | 同沙门氏菌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
| 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 | 未经烧熟煮透的海产品或其他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即食食品 | 剧烈腹痛、脐部阵发性绞痛、腹泻(多呈水样便) | 选择正规商超购买鲜活海产品;加工过程中注意保持用具卫生,加工时务必烧熟煮透;避免一次性大量食用水产品,尽量不要生食水产品 |
| 米酵菌酸食物中毒 | 湿米粉、银耳、木耳等 | 中毒症状 | 选购湿米粉等食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湿米粉要冷藏储存且应在当天食用完。泡发木耳、银耳前应检查其感官性状,发现受潮变质的不应食用;泡发木耳、银耳时间不宜过长,泡发后应充分漂洗及时加工食用;不能食用隔天泡制加工的银耳、木耳及其制品;不要采食鲜银耳或鲜木耳,特别是已变质的鲜银耳或鲜木耳 |
| 蘑菇食物中毒 | 野生蘑菇 | 中毒症状 | 不要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采购食用菌必须到正规市场;一旦出现中毒症状,应当尽快催吐,同时尽快送到医院治疗;患者如能携带吃剩的蘑菇,可以辅助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
| 扁豆(豆角)食物中毒 | 扁豆 | 中毒症状 | 要把扁豆煮熟焖透,破坏其毒素,需水焯至扁豆失去原有的绿色、生硬感和豆腥味;炒扁豆时,应勤翻动,使其均匀受热,煸炒后应加适量水焖至熟透后食用;购买时要挑选嫩扁豆,不买、不吃老扁豆 |
| 诺如病毒传播 | 食物和饮用水 | 感染症状 | 注意保持食物和饮用水清洁,饭前便后要用肥皂和水仔细清洗双手,要及时清洗饮食用具;做到生熟分开;食品要完全煮熟,生食的水果和蔬菜要彻底清洗;正确储存食品,食前重新加热 |
| 自酿葡萄酒中毒 | 自酿葡萄酒 | 中毒症状 | 应尽量选择饮用正规商场出售的葡萄酒;自酿葡萄酒应选择酿酒用葡萄,控制好发酵温度,温度越高、浸渍时间越长、果胶酶用量越大,甲醇产生就越多;葡萄酒不宜长时间存放,酿好后应尽快饮用 |
其他秋季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 合理安排餐食: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外卖点餐时也要注意商家资质信息,如收到外卖食物已经变凉,需充分加热后食用。
- 保持良好习惯:烹饪食物时要蒸熟煮透,特别是一些海鲜水产类食物。荤素食物使用不同的刀具、砧板处理,避免交叉污染。瓜果蔬菜类食物要清洗干净。不吃隔夜的冷饭、冷菜,以防病原的侵入。不喝生水,饭前、便后、加工食物之前或手被污染后要彻底清洗双手。
- 做好个人防护:加强锻炼,保持身体健康,增强对病毒的抵抗力。一旦发生呕吐、腹泻后,及时送往医院就医。同时,污染物品和场所要及时用含有效氯1000毫克/升的消毒液进行清洗和喷洒,做好开窗通风。如学校等教育部门发生此类事件,要及时与卫健部门联系处理。
- 谨慎选择食物:谨慎选择生食水产品,各种鲜活水产品因天气原因容易缺氧死亡,特别是黄鳝、螃蟹等水产品死亡后极易变质,谨慎购买;不要购买过期食品,谨慎购买临期食品;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认识或来历不明的野生菌类和有毒动植物;谨慎购买半生不熟的食品,买猪肉要有“印花”的。
- 科学储存食物:购买的食品及调味品要按照贮存条件保存,如放置于常温下、阴凉干燥处、冷藏冷冻等;开封后的食品要密封、按储存要求保存;已加工好的熟食要注意冷藏贮存,通常常温下食品的存放时间应控制在2小时内。
- 注意饮食均衡:重视一日三餐,谷物、肉类、蛋、奶制品和新鲜蔬菜、水果等搭配合理,充分保证能量、优质蛋白和膳食纤维的充分摄入。冷饮、冰淇淋等寒凉食品少吃或不吃,避免食用生食鲜肉制品、水产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