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化常识之科举制度--生活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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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化常识之科举制度-

  • 2023-01-03

古代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又称科举、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历史。

1905年科举制的停废,终结了1298年尊崇科举的时代。这种选拨人才的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持续的时间最长,影响的范围也最广。科举制的创立,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

古代科考制度?


隋唐以后选拔人才的分科考试制度为“科举制”。

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

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1.古代要进入府,州,县学习,必须要通过童试。童试包括县试、府试和乡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资格。称为秀才。考试第一名叫案首。

2. 乡试在明清两代时,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应多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会发布正副榜揭晓名次,称为桂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3.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考试称为会试。因为在春季举行, 故又称为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者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考后揭晓名次的布告,成为杏榜。

4.科举制中,最高级别的考试称为殿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考核,以定甲第。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二、三名分别称为状元、榜眼和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统称进士,考试后会发布金榜,假如考不中,则称落第。

5.科举考试制度在明清时规定的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每部分的句数,句型都有严格限定。文章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内容也不得超出这个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不能自由发挥。

古代科举考察文化常识?


一、称谓

进士:意即贡举的人员。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最被重视,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者的名称,凡是举人(乡试考中者)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状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都须投状,因此称进士科及第的第一名为状元,也叫状头。宋代以殿试首名称状元。明、清会试以后,贡士须作殿试,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为状元。

榜眼: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探花:科举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唐代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进士二三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探花之名始于此,宋代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专指殿试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袭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贡士:古代向朝廷荐举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后,经乡贡考试合格的叫贡士。清代,会试考中的为贡士。

会元:科举制度中乡试考中为举人,举人会试中式第一名为会元。

举人:原指被推荐之人,为历代对各地乡贡入京应试者的通称。明、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老爷”。

解元:唐代,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相沿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宋以前称解头。

孝廉: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为士大夫的主要途径。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

举主与门生:汉代士人通过察举和征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举的列侯。刺吏、郡称为举主,被举、被辟的贤士便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后科举考试及第者对主考官亦自称门生。宋太祖之后,进士由御前殿试取录,进士从此成为“天子门生”;同时亦明文规定以后举人不得自称考官门生。

贡生: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凡已考选升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

秀才:别称“茂才”。本是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来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曾采取荐举的方法,举秀才数十人,反以知府为官。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的学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简介?


1、首创隋朝(事业单位考试知识点)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当时可谓权贵在朝廷上为所欲为,于是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担任高官。

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的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无法继续下去。于是当时的隋文帝就做了个好事,废除了九品中正制,采用分科考试选拔官员,从而就奠定了科举制的雏形,隋炀帝时,正式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2、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事业单位考试知识点)

唐太宗贞观时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增加了考试科目,当时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但是当时录取极严,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所以当时也有不少考生早已是白发苍苍却依旧参加考试。

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还首创武举和殿试。武举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马枪、负重摔跤等,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科举考试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定制。

唐玄宗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3、宋代改进(事业单位考试知识点)

宋朝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考试分为解试(州试)、省试、殿试三级,殿试成为定制,考试方法采用糊名法,还实行誊录制度,以防作弊行为。

宋朝日益完善考试程序和方法,大幅提高录取比例,也出现了一些鼓励科考的打油诗,比如“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4、明清八股(事业单位考试知识点)

明朝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但采用八股取士,科举制度凸显弊端。1905年清末新政废除科举,科举制退出历史舞台。

乡试是地方考试。唐宋时称“乡贡”、“解试”。明清两代在各省城举行。每届三年,考期在子、午、卯、酉年的秋八月,称“秋闱”(秋试),为正科。遇新君登极寿诞庆典,加科为恩科。考三场,每场三日。

由钦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属本省生员、贡生、监生等经科试合格,方准应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举人可于次年春进京应会试,即便会试没考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与殿试是中央考试。乡试翌年,即丑、辰、末、戍年春季,举人汇集京城,参加由礼部举行的会试,又称“礼闱”、“春闱”,考三场,每场三日。取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会试后贡士再由皇帝亲自御殿复试、决定取舍、等第,即殿试。试期一天,依成绩分甲赐及第、出身、同出身。殿试第一甲第一名,初称“榜首”,亦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乡试、会试、殿试连续考中第一即“连中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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