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酬不成摔死捡拾小狗,为什么不见爱狗人士声讨?
- “丢狗半月后却找回爱犬尸体,捡狗人索酬不成摔死小狗”小区门卫随意送人是否有责任?
索酬不成摔死捡拾小狗,为什么不见爱狗人士声讨?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可以不爱,但请你不要伤害!
第一,狗狗跑丢,男邻居捡到狗,并转送给其他人,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男邻居表示提出赔偿。这一点是值得称赞的,敢做敢当
第二,这名女子知道不是自己的狗,并且小吴已经和她取得联系,你应当及时送还,当然,你索取部分喂养费也可以,但是在小吴打完喂养费之后,你就应该把狗送还给小吴。
第三,小吴这条狗是4000块钱买的柯基犬。已经养了半年,感情深厚。
第四,是不是你把狗从六楼扔了下去。
第五,狗狗死后他们找到小区物业调取监控。监控显示,1月10日11点39分,何某曾经带着女儿牵着莱恩出入电梯。这就证明了狗狗确实在你的手上,你不愿意归还。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可以不爱,但请你不要伤害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永远抱一颗谦卑的心!
这就是何某
我养狗也养过很多小动物,很喜欢小动物,但是别人吃不吃狗肉我不管,吃屎也跟我没关系,我自己遛狗牵绳,带纸。自己做好就行了。看到流浪狗会给买点吃的,因为看着很可怜毕竟是生命,但是如果有疯狗咬人,我也是肯定建议支持弄死那样的狗,毕竟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咬了自己家人呢?所以我真心的希望爱狗人士能看到我说的这些话,能不能好好宣传大家文明养狗素质养狗,流浪狗都解决不完,还有心情去从别人嘴里抢狗,我也是醉了,至于那些偷狗毒狗的,真的该报警报警,相信国家,如果养狗的都文明素质,我相信不会有老百姓反对你养狗。也希望那些反对爱狗人士的,别一棒子打死所有人,毕竟我觉得很多人会跟我一样文明养狗素质养狗对不对,你们这样骂对我们很不公平。也希望爱狗人士,凡事讲证据,最起码自己在不违法乱纪的情况下去维护权益。别大马路上拦车,造成交通事故,你家人被撞死你不觉得为了狗很亏么?所以其他人的生命是一样的。真的希望中国人能不能好好的,每次看到有关狗的帖子,下面就是各种对骂,都怎么了?心胸呢?都不讲道理么?
用不着声讨,有什么意义?
他自身就带着诈骗嫌疑的案底不说,单纯从这个事件上来看
1、故意毁坏公私财产罪
2、高空坠物
3、勒索
还不够么?爱狗人士又不是无理取闹,只不过替狗不公而已
据我所知,已经有爱狗人士出面协助狗狗主人处理这件事,这件事如果能用法律手段解决,说明大家已经由冲动转化到理性,是好事。
以暴制暴不值得提倡,虽然这个女人的行为特别令人不耻,但是,用法律惩处她,让她承担该承担的责任,或许更有惩戒作用~
这种结果实在让人无语,狗主人有始无终。既然想养狗,那就应该付出全部爱心,对它的生老病死都要负责,必竞一条小狗对于主人来只是漫长的生命中一个短暂的过客,虽然给你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但对于一条小狗来说,它却是把一生交给你了,所有的爱,悲伤和快乐,主人就是它的全部。所以做为主人理应拿出最大的善心来爱它们,别人既然捡到了你的狗,并且喂养它,我们适当拿出点补尝是应该的,何况人家要的也不多。再说说捡狗的也不道德,一开始捡到不管出于什么用心,但给狗狗一个栖身之所,并喂养了它,应该给以肯定。但后来由于跟狗主人要寄养费不成而脑羞成怒摔死小狗 ,这种行为点型的是对生命的漠视和残忍,既然收养了,就要有始有终,虽然是小狗但也必竞是条生命。你的这种行为良心上能过得去吗?能不受到遣责吗?
“丢狗半月后却找回爱犬尸体,捡狗人索酬不成摔死小狗”小区门卫随意送人是否有责任?
我国《家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无标记犬),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责任。 犬如伤人,追查犬主。犬主应负被咬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一起动手按照法律要求消灭流浪狗,消灭社会危害
从了解这个事件整个详细过程的和发生的原因来说,门卫的责任不是很大。为什么这么说呢?门卫只是发现有只狗来到小区,没法确定到底谁是狗的主人,还有对于小区保安来说,如果出现危害业主安全的事,是有责任去处理的,但如果谁家小猫小狗走丢,也是门卫的责任,那就太牵强了,对于住宅小区养狗猫等宠物的业主行为,出现了问题,责任在业主,与保安门卫的管理无关,而且此还是无证养狗。对于狗的走失,业主本人需承担全部责任。也就回到第二个问题,如果保安明知此狗是业主的,还把这只狗私自送与他人,是不当行为,他也没有这个权利,但也没有帮业主照料狗的义务。
回到这次业主自己对狗管理不到位,造成狗的被他人领走,然后沟通索回不成,被他人故意摔死这件事情,主要是要针对那个故意把他人狗狗占为己有,然后没有人性地摔死的违法违德的可耻行为的起诉和赔偿上,不要再扩大化,针对所有的人,因为从狗的走失的原因来说,就具有非常大的管理责任。
愿狗狗安息吧,愿没有人性的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