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工地安全小常识: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 安全帽: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佩戴时,帽衬和帽壳之间应有一定间隙,顶部间隙为 20mm 至 50mm,四周为 5mm 至 20mm,以便帽衬在受到冲击时起到缓冲作用,同时必须系紧帽带,防止物体多次打击而致使事故 。
- 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检查其使用年限(一般为 5 年)。作业时,应先挂牢安全带再作业,遵循 “高挂低用” 的原则,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 其他防护用品:直接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电气焊工人必须佩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混凝土振捣器操作人员,作业中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有尘、毒、噪声等环境作业的工人,要戴防尘、防毒口罩及防噪声耳塞。
施工现场行为规范
- 遵守安全规定:严禁酒后上班,因为酒后工作容易导致动作失稳和操作失误。严禁穿拖鞋或光脚进入施工现场,以防被建筑工地的铁丝、钢筋等物体扎伤、烫伤。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了解当天的工作内容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场施工时必须走安全通道,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场所或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不能随意拆除或毁坏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标志牌。
- 注意防火防爆:严禁在工地吸烟,明火作业前必须办理用火证,并要有专人看火和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 施工设备使用:在施工现场行走时,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的物件下通过。拆除作业时不准在拆除区乱窜或在作业层追跑打闹。使用手推车运料时,要保持平衡,不准超载及快跑,前后车距不得少于 2 米,下坡不得少于 10 米;上坡时,重车要有二人操作,防止下滑造成事故。
高处作业安全
- 作业人员及环境要求:未成年人或者患有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贫血、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不要穿不灵便的衣服,并且要穿防滑鞋,防止在工作时被刮倒、打滑,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当遇到 6 级以上的强风、大雨、大雪、大雾等天气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 物料及工具处理:登高梯子必须坚实,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高处作业的脚手架,其跨度不得大于 2 米,每跨内不准超过两人操作(荷载不超过 150 公斤)。禁止拆卸外架封闭立网,如需传递材料,开口后应及时挂好。3 米以上高处支拆模板时要搭设牢固操作台,边缘要设护栏。3 米以下可用马凳。高处作业的工具要放入工具袋,拆卸下来的物件、废料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处堆置丢弃,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
- 防护用品使用:高处作业人员在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预留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措施。电梯井口必须设置有效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严禁拆除或攀跃。踏步或上人爬梯必须设置不小于 1 米高度的防护栏杆。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 洞口临边防护: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小于 500mm 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在建工程 “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必须规范、齐全;“五临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也需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
- 应急处理和报警:了解紧急疏散路线和集合点,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知道如何正确使用紧急呼叫设备和报警电话。
- 避免危险行为:如不要随意触摸或操作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机械设备;严禁在没有防护的外墙或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进行作业;不准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龙门架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