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工地安全常识:
人员安全管理
- 安全教育与培训: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
-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从事带电作业的需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电气焊工人需佩戴电气焊手套、护目镜及防护面罩等.
- 禁止酒后作业:酒后不准上班作业,因为酒后容易出现动作失稳、操作失误,导致事故的发生.
高处作业安全
- 基本要求:凡 2m 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且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
- 作业环境要求:高处作业人员应避免在六级以上的强风、大雨、大雪、大雾等天气下露天作业;上、下楼时必须走专用通道、马道,不准攀爬架子及临时设施.
- 物料与工具管理:高处作业的工具要放入工具袋,拆卸下来的物件、废料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处堆置丢弃,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
施工用电安全
- 用电管理: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 漏电保护:电钻、电锤、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的配电箱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
- 安全电压:工地施工照明用电,必须使用 36 伏以下安全电压,所有电器机具在不使用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防止烧坏设备.
动火作业安全
- 审批制度:在用喷灯、电焊机以及必要生火的地方,要填写用火申请登记和设专人看管,随带消防器材等,保证消防措施的落实.
- 注意事项:施焊时,特别注意检查下方有无易燃物,并做好相应的防护,用完后要检查,确认无火后再离开.
起重作业安全
- 十不吊原则: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工件紧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斜拉工件不吊;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吊物过重不吊.
施工现场行走安全
- 不得从正在起吊、运吊的物件下通过;拆除作业时不准在拆除区乱窜或在作业层追跑打闹;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或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进行作业;不准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龙门架.
- 手推车运料要保持平衡,不准超载及快跑。前后车距不得少于 2 米,下坡不得少于 10 米;上坡时,重车要由二人操作,防止下滑造成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