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极刑” 中的 “抵” 是 “判决” 的意思,“极刑” 在古代通常指死刑,所以 “抵极刑” 即被判死刑 。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文化常识:
死刑的种类
- 斩刑: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死刑方式,即直接将犯人斩首。如秦朝时期的商鞅变法后,对一些犯罪严重的人会施以斩刑。
- 绞刑:用绳索将犯人勒死,相对斩刑来说,绞刑被认为是一种较为保留全尸的死刑方式,在古代有时会被用于对贵族或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执行死刑,以体现一种 “恩赐”。
- 腰斩:将犯人从腰部斩为两段,这是一种极其残酷的死刑方式,犯人在受刑后不会立即死亡,会遭受极大的痛苦。
- 凌迟:俗称 “千刀万剐”,是将犯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割下来,直到犯人死亡,此刑罚主要用于惩处那些犯有谋反、大逆等重罪的人,以达到惩戒和威慑的目的。如明朝的袁崇焕就被崇祯皇帝下令凌迟处死。
判决与执行
- 判决机构:在不同的朝代,判决死刑的机构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地方的死刑案件需要经过地方官府的审理和判决,然后上报中央朝廷进行复核。如唐朝时,死刑案件需经过刑部、大理寺等中央司法机构的复核,最终由皇帝批准才能执行。
- 执行时间:古代执行死刑通常会选择在特定的时间,一般是在秋季,这与古人的自然观念和阴阳学说有关,认为秋季是万物凋零之时,适合执行死刑,以顺应天道。
- 皇帝的赦免权:皇帝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登基、大赦天下等,会对一些犯人进行赦免,包括死刑犯。这种赦免权是皇帝显示其仁慈和统治权威的一种方式,同时也体现了古代法律与皇权的紧密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