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本法律法规中的法律常识-生活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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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基本法律法规中的法律常识

  • 2024-11-26

以下是一些公安基本法律法规中的常见法律常识:

宪法相关


  • 公民权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 公民权利行使限制: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人民警察法相关


  • 继续盘问: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被指控有犯罪行为、有现场作案嫌疑、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 职责履行: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 担任条件: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等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 执行命令准则: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 强制措施: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现场管制与交通管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人民警察可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并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刑法相关


  •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刑罚主刑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相关


  • 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现行犯在紧急情况下可适用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刑事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存在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等特殊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
  • 传唤与拘传:刑事立案之后,传唤、拘传不得超过 12 小时,最长可延长至 24 小时,且不得将犯罪嫌疑人带出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

治安管理相关


  •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 行政拘留:一般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多项违法行为不超过二十日,其适用对象一般是违反社会治安违法行为的人.

公安基本法律法规中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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