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古代服丧制度的文化常识:
服丧制度的含义及重要性
- 含义:服丧制度是死者的亲属按照与其血缘关系的亲疏和尊卑,穿戴不同等差的丧服,且在一定时间内遵循相应生活规范的制度,它是中国封建社会以丧服规定亲属范围、指示亲等即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制度.
- 重要性:服制原属于礼的范围,详载于《仪礼》及后代的官私礼书和会典等中,在中国古代习惯法和成文法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调整亲属间民事法律关系以及作为刑事法律上判罪定刑的一个标准.
服丧的等级分类及具体规定
- 斩衰:
- 丧服材质及样式:用最粗的生麻布制作,不缉下边。男子全套丧服包括斩衰裳、苴绖、杖、绞带、冠绳缨、菅屦;女子则不用丧冠,用麻布条从额上交叉绕过束发成髻,叫髽,另外用粗布包住头发,叫布总,外衣无上下之分,连为一体.
- 服丧期限: 服丧三年,但实际上是二十五月而毕,也有二十七月之说.
- 适用对象:子及在室女为父母,嫡孙之父卒为祖父母承重,媳为舅姑,妻为夫,妾为君等.
- 齐衰:
- 丧服材质及样式:用次等粗生麻布,缝衣旁及下边.
- 服丧期限: 分为齐衰三年、齐衰杖期(一年)、齐衰不杖期(一年)、齐衰五月和齐衰三月五等.
- 适用对象:齐衰三年适用于父卒为母等;齐衰杖期适用于夫为妻等;齐衰不杖期适用于出嫁女为父母等;齐衰五月适用于曾孙为曾祖父母;齐衰三月适用于玄孙为高祖父母等.
- 大功:
- 丧服材质及样式:用粗熟布制作.
- 服丧期限: 服丧九月.
- 适用对象:妻为夫之祖父母,己身为堂兄弟、在室堂姊妹、侄妇、已嫁之侄女等.
- 小功:
- 丧服材质及样式:用稍粗的熟布制作.
- 服丧期限: 服丧五月.
- 适用对象:侄孙为伯叔祖父母,堂侄为堂伯叔父母,己身为兄弟之妻,妻为夫之兄弟等.
- 缌麻:
- 丧服材质及样式:用细熟布制作.
- 服丧期限: 服丧三月.
- 适用对象:堂侄孙为堂伯叔父母,夫为妻之父母等.
服丧期间的行为规范
- 饮食:如斩衰之服,三日不食,既殡以后食粥等,百日卒哭以后可疏食水饮,一年小祥以后可食菜果,二年大祥以后可用酱醋调味,丧满服阕禫祭以后才能饮酒食肉,但也有因身有疾病或年事已高可变通的情况.
- 居处:斩衰期间,未葬以前孝子要居倚庐,寝苫枕块,既葬以后倚庐内壁可涂泥挡风,百日卒哭以后可对倚庐稍加修整并铺蒲草席,一年小祥拆除倚庐改建垩室,二年大祥复居正寝但仍不能用床,直到服丧完毕.
- 其他:未殡之前孝子要哭不绝声,既殡以后一朝一夕哭两次,思忆则哭。此外,不得婚娶,不得赴宴,不得听音乐,不得游戏笑谑,女子还有三月不沐、在大祥移居正寝之前夫妇不得同居等要求.
特殊情况
- 夺情: 皇帝以处理军国大事的需要为理由,不让高级官员离职守制,称为夺情,但遵旨依旧任职视事者往往被攻击为有悖人伦,要承受极大的舆论压力.
- 匿丧: 士子遇斩衰之丧,在丧期内不得应考,如得到父母亡故消息故意隐瞒,不离职奔丧,叫做匿丧,被发现后会受到严厉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