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灭火器的基本常识-生活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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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灭火器的基本常识

  • 2024-11-23

以下是一些消防安全灭火器的基本常识:

灭火器的类型及适用范围


  • 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和易燃、可燃气体火灾,以及电气设备火灾。ABC 干粉灭火器还可以扑救带电物质火灾和 A、B、C、D 类物质燃烧的火灾。但使用后粉尘较大,对环境有一定污染.
  • 水基型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布料等,尤其适用于家庭、办公室等场所,灭火效果好,且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还具有阻燃和抗复燃性能好的优点.
  • 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 600 伏以下电气设备、精密仪器、图书、档案的火灾,以及范围不大的油类、气体和一些不能用水扑救的物质的火灾。其优点是不会留残留物,对设备无损害,但使用时需注意防止窒息.
  • 泡沫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 A 类火灾,如木材、棉、麻、纸张等火灾,也能扑救一般 B 类火灾,如石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但不能扑救 B 类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的火灾,也不可用于扑灭带电设备的火灾.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 手提式灭火器:四字口诀 “提、拔、握、压”。首先提起灭火器,保持水平垂直状态,并检查压力表,确认指针是否处于绿色区域范围;然后拔掉灭火器的安全插销;再握住喷管对准火焰根部,保持一定的距离,一般干粉灭火器距离火源 2-3 米,二氧化碳灭火器和水基型灭火器距离火源 5-6 米;最后压住灭火器的开关,喷出灭火剂,在喷射时,应保持灭火器处于直立状态,并注意安全,避免被热浪或火焰烫伤,同时左右摇摆喷管,以便将火源完全覆盖.
  • 推车式灭火器:一般由两人操作,使用时,将灭火器迅速拉到或推到火场,在离起火点 10 米处停下。一人将灭火器放稳,然后撕下铅封,拨下保险销,迅速打开气体阀门或开启机构;另一人迅速展开喷射软管,一手握住喷射枪枪管,另一只手勾动扳机,将喷嘴对准燃烧场,扑灭火灾.

灭火器的配置要求


  • 数量要求: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 2 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 5 具。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 100㎡时,应配置 1 具 1A 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 100㎡时,增配 1 具 1A 的手提式灭火器.
  • 位置要求: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且不影响安全疏散的地点,灭火器箱不得上锁。设置点及其灭火器箱上应有符合要求的发光指示标志,且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灭火器应设置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 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0.08m.

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


  • 巡查周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巡查时应检查灭火器设置点是否符合安装配置图表要求,灭火器数量是否符合配置安装要求,压力指示器是否指向绿区,灭火器外观有无明显损伤和缺陷,保险装置的铅封、销闩等组件是否完好无损等.
  • 检查周期: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全面检查每月进行 1 次。候车(机、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每半月检查一次.
  • 送修条件:日常管理中,发现灭火器使用达到维修年限,或者灭火器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漏、被开启使用过、压力指示器指向红区等问题,或者符合其他报修条件的,建筑(场所)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送修.
  • 维修年限:手提式、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 3 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 1 年;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 5 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 2 年.
  • 报废条件:列入国家颁布的淘汰目录的灭火器,如酸碱型灭火器、化学泡沫型灭火器等;达到报废年限的灭火器,如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 6 年,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出厂期满 10 年,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 12 年;存在严重损伤、重大缺陷的灭火器,如筒体或者气瓶被火烧过、筒体或者气瓶有严重变形、筒体或者气瓶外部涂层脱落面积大于筒体或者气瓶总面积的 1/3 等.

消防安全灭火器的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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