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简称全国普法办)是一个负责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法律知识的机构。它通常与其他部门如司法部、教育部等合作,制定并实施各种普法计划和活动。
主要职责
- 制定普法计划:与其他部门合作,制定全国性的普法教育计划和指导纲要,如《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等。
- 开展普法活动: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包括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宣传教育等。
- 培养法律人才:推动“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律人才的培养工作,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 表彰先进:通报表扬在普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更多人参与普法工作。
近期工作
- “法律明白人”培养:在多地开展“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工作试点,如云南省大理州、广东省深圳市等,通过培养和管理“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法治水平。
- 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各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 普法知识竞赛:举办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竞赛形式提高公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意识。
地方工作
- 地方普法办公室:各地也有相应的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的普法工作,如绍兴市越城区、临海市等,它们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
- 地方特色普法:一些地方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工作,如深圳市将“法律明白人”工作延伸到学校、企业、园区等场所,形成了深圳特色的普法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