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于2020年5月28日发布,2021年1月1日实施。这部法典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以下是一些民法典的法律常识:
总则编
- 胎儿享有继承权: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成年人也会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 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物权编
- 新设添附制度: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质的物。
-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 设立居住权需签订书面合同,居住权经登记方能生效。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合同编
-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
婚姻家庭编
-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登记离婚,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根据西藏、内蒙古、新疆等民族自治区的补充规定,18周岁的女性、20周岁的男性可以结婚。
继承编
-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般来讲,会有三种情况:胎儿为活体,则该预留份额属于该婴儿,由其监护人监护保管;胎儿为死体,应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重新依法定继承制度处理;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但旋即死去的,则该预留份额转化为该婴儿的财产,但因其死去,故用作为该婴儿的遗产依法定继承制度处理。
侵权责任编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由谁承担侵权责任:直接推定由该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教育机构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则不承担侵权责任。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由谁承担侵权责任:在举证证明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教育机构须承担侵权责任。
-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且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谁承担侵权责任: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注意:不是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