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法规是指对网络活动中涉及到的各种法律问题、网络安全问题等进行规范和约束的法律法规。以下是一些网络法律法规的常识基本知识:
一、国家级安全法规
| 法规名称 | 主要内容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为保守国家秘密提供法律保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 规范电子签名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电子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
|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
|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 | 规范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分级保护管理 |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进行规范和管理 |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 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备案管理 |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 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进行详细规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进行详细规定 |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 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
| 《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 为公安部门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工作提供依据 |
二、省级信息安全法规(以广东省为例)
| 法规名称 | 主要内容 |
|---|---|
| 《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 促进信息化发展,提高信息化水平 |
|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方面 |
| 《广东公安网安部门信息安全检查细则》 | 为公安部门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工作提供依据 |
三、《网络安全法》相关内容
| 方面 | 主要内容 |
|---|---|
| 基本原则 | 1. 网络空间主权原则:各国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网络管理模式、互联网公共政策和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且《网络安全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 2.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 3. 共同治理原则:网络空间安全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技术社群和公民等网络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各方应根据各自的角色参与网络安全治理工作。 |
| 其他内容 | 1. 提出制定网络安全战略,明确网络空间治理目标,提高了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透明度,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2. 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3.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等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4.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
四、其他相关法规
| 法规名称 | 主要内容 |
|---|---|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 1. “七鼓励”: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展示经济社会发展亮点,反映人民群众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析事明理,有助于引导群众形成共识的;有助于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的;其他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讴歌真善美、促进团结稳定等的内容的信息。 2. “十一个禁止”:网民和传播平台等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违法信息。 |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规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用户在网络空间内的权益不受侵犯。 |
| 《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为政府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得政府能够更加高效地处理网络违法行为。 |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保障了新闻信息的真实性,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 |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 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国际联网活动应遵守的规定。 |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 明确了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措施和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