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常识,但由于篇幅限制无法给到 500 条:
- 基本定义与方针政策类:
-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通过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使企业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三管三必须” 指的是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 人员安全类:
- “四不伤害” 原则: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 进入施工现场等工作场所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防护手套、护目镜等。不同的工作场景和作业类型需要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
- 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作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
- 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从事某些危险作业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相关工作。
- 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具备相应资质,同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系好安全带、设置安全网等。
- 新入场人员必须分别经过项目部级、作业队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作业。
- 设备操作与维护类:
-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章操作。
- 设备启动前,要检查设备的各项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如防护栏、防护罩、紧急制动装置等。
-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的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 特种设备(如起重机、电梯、压力容器等)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操作。
- 对于电气设备,要确保其接地良好、绝缘可靠,避免发生触电事故。非电工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电气设备。
- 现场作业环境类:
- 施工现场、生产车间等场所要保持整洁、有序,及时清理杂物和垃圾,避免因杂物堆积引发安全事故。
- 合理规划作业区域,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域,如作业区、材料堆放区、通道等,确保人员和车辆的通行顺畅。
- 在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规定,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 对于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应急管理类:
-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坍塌、触电等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案。
-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 在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识和应急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撤离。
-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急救箱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可用状态。
- 事故处理类:
- 发生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 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
- 对事故责任者要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